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通讯员 粤应宣
10月20日晚,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和会商情况,今年后期广东发生洪涝等灾害的风险明显降低,决定于10月21日结束2021年汛期。
转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严格落实各项防旱抗旱措施,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的防旱保供水工作。
如遇特殊天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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