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峪关通报两例确诊在嘉行动轨迹:曾共同游玩
2021-10-19 16:49 人民日报客户端
正在进一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

10月18日,甘肃省兰州市疾控中心通报张某、湖南长沙县通报蒋某为确诊病例。现将两人在嘉行动轨迹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某,男,42岁,兰州人。系10月18日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报告、经甘肃省和兰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管控。

蒋某,男,40岁,嘉峪关人。系10月18日湖南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报告的阳性确诊病例,是张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二、在嘉期间行动轨迹

张某于10月11日9时28分乘动车D2703从兰州西至嘉峪关南(座位号3车12C),15时9分到达嘉峪关市,由其朋友蒋某自驾车到嘉峪关城楼游玩;19时至22时在双洞桥田园农家乐就餐后,驾车返回宜好宾馆休息,期间再无外出。

10月12日9时30分,同行6人驾车去嘉峪关鑫通大世界美食城吃早餐,后张某一人在美食城旁边的春玲超市购物,10时10分驾车前往内蒙古额济纳旗。

蒋某于10月11日15时20分在嘉峪关南站与张某同驾一辆车到达嘉峪关城楼游玩;19时至21时30分在双洞桥田园农家乐共同就餐,随后离开农家乐到达宜好宾馆。

10月12日00:40 蒋某从宜好宾馆驾车返回紫轩小区家中;10:49 蒋某、张某和其父母等6人驾驶甘BL0816大众牌SUV进入酒泉金塔,前往内蒙古额济纳旗。

10月13日全天 蒋某、张某等6人在额济纳旗游玩。

10月14日蒋某、张某等6人前往张掖市,当晚入住张掖大佛寺广场如家酒店。

10月15日12:50 蒋某独自驾驶甘BL0816由高速入口返回嘉峪关市;13:00 去河口路浙江发廊理发;13:30 前往长城东路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14:32 独自驾车去嘉兴东路三号门酱面馆就餐;14:50 独自驾车去嘉北不锈钢产业园园区办公室取合同;18:20 独自驾车返回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18:30 独自驾车前往富强市场小蔡面馆就餐;18:50 独自驾车前往中鹏嘉年华小区岳父家;22:21 独自驾车返回紫轩三期小区自己家中。

10月16日9:20 蒋某和其弟2人驾驶甘BN8458厢货车前往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装布草;11:00-11:30 两人驾车先后前往汇力公寓、宜好宾馆送布草;12:00 蒋某与其弟2人与公司工人于某夫妇2人在富强市场小蔡面馆就餐,就餐完毕后4人一同返回公司;12:47-14:00 蒋某独自驾驶甘BN8458厢货车前往宜好公寓与怡好酒店老板等5人打扑克牌;14:03-15:35 蒋某独自驾驶甘BN8458厢货车前往酒泉市福鼎4S店取车;17:00 蒋某独自驾驶甘BN8458厢货车返回嘉峪关市区;18:00 蒋某独自驾驶甘BN8458厢货车前往富强市场春光快餐店购买快餐,随后去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与员工一同就餐;20:00 蒋某独自驾车前往中鹏嘉年华小区接孩子,随后返回紫轩三期小区自己家中。

10月17日9:00 蒋某与其弟2人驾驶甘BN8458厢货车由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出发前往汇力公寓卸货;10:30 蒋某与其弟2人驾驶甘BL0816前往镜铁路市场东门沙县小吃就餐;11:00 蒋某驾驶甘BL0816前往五一路锦江之星宾馆,将甘BL0816汽车停放于宾馆门口,然后乘坐张某驾驶的甘BBM689汽车前往嘉峪关机场,一行4人乘坐EU2446号航班,由嘉峪关飞往长沙;送机后,张某妻子独自驾驶甘BBM689汽车返回嘉峪关市区。

嘉峪关市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对其密切接触人员和重点区域实行集中隔离管控和环境消杀。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10月18日早8:00开始,在全市重点区域开展核酸检测,截止19日早10:30,完成核酸检测197369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正在进一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广大市民,与张某等2人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街道(镇)、社区(村)落实好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咨询电话:0937-6266763(市疫防办)

0937-6226069(市疾控中心)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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