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这家检察院规定:要推动禁酒控酒工作进家庭
2021-10-13 15:56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制定关于严格落实有关禁酒控酒制度的十项措施。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谭伟娥、秦琳、张悦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广东省检察院广铁分院”)今天(10月13日)表示,该院近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严格落实有关禁酒控酒制度的十项措施,进一步推动有关禁酒控酒制度落地落实。

广东省检察分院广铁分院从压实“三个责任”、做实管理监督、强化履职问责三个方面制定具体举措,十项禁酒控酒措施包括:

——分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压实全面监督责任,把落实有关禁酒控酒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上作表率,在落实有关禁酒控酒制度上作表率,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引领清风正气;

——各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压实日常监督责任,把禁酒控酒工作作为履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决杜绝涉酒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检察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行为规范等纪律要求,压实自我约束责任,严格自警自律,在工作期间、公务活动中严格禁酒控酒的同时,在八小时外的社会交往中也要严格管控饮酒、规范行为,自觉接受监督;

——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严格源头管控,加强对公务接待事项的监督管理,强化相关费用报销的审核把关,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购买酒水或列支、转移、隐匿酒水费用开支;

——严禁检察人员以任何理由在工作时间内、工作日中午和其他公务时间饮酒;

——检察人员在公务活动期间全面禁酒,严禁公款购买饮用和赠送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公务活动期间职责范围内的禁酒控酒第一责任人要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检察人员要廉洁自律、勤俭节约、规范行为,自觉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严格落实“八小时外”禁酒控酒。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要延伸“八小时外”监督,推动有关外出报告报备制度落实;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结合家风建设推动禁酒控酒工作进家庭,共树清廉家风,建立健全家访机制,调动家庭积极参与廉洁文化建设;

——机关党委及纪委、各党支部和各部门要共同履职尽责,将有关禁酒控酒制度和分党组相关部署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及纪律教育各环节、全过程;

——对违反禁酒控酒规定,发生涉酒违纪违法行为的检察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所在党支部、部门要作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存在管理失责的,将依据党纪检纪对党支部、部门负责人严肃问责。

广东省检察院广铁分院及其下辖的广州、衡阳、长沙、怀化、肇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受理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包括广东、湖南、海南三省铁路领域以及广州市内民航、港口、水运、海事领域所发生的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及诉讼监督案件,并依法对广州铁路两级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审理案件进行监督。此外,该院还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提起公益诉讼等。(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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