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柳卓楠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被列入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之一。
本次共有676个县(市、区)列入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包括广东省32个县(市、区),其中广州市2个,为黄埔区和从化区。
黄埔区是广州市发展实体经济的主战场,能源消费总量相对较大,“十三五”期间全区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0.02%。此外,黄埔区用电主体数量规模庞大,数据显示,2020年黄埔区全社会用电量在广州市各区排名第一。
地理位置上,黄埔区位于广州市东部,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夏长冬短,终年温暖,年平均日照射时数超1000小时。区内各工业园区厂房建筑,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及居民建筑等具备较好连片集中规模化开发条件。
截至2020年底,黄埔区已建成并运行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容量超110MWp,年发电量约1亿kWh,光伏发电所产生的电力在所属供电台区内实现100%“就近消纳”。
对试点区的要求是什么
国家能源局要求,试点工作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
各试点地区要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
黄埔区将抓住此次契机,大力推动整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任务。(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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