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思琦 王楠
通讯员 交宣
9月9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根据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统一部署,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补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广州交警持续重点整治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行人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据统计,今年1至8月,全市共执法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6万余宗。
设置66个整治点 在重点路段加强巡逻管控
自3月1日全市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以来,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广州交警已先期行动起来,每天全市共常态设置66个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整治点,安排不少于10名机动警力分别在东风路、天河路、黄埔大道等重点路段沿线加强动态巡逻管控。
同时,以小网格列出的重点管理路口和路段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和外卖、快递车的交通违法教育劝导工作,积极纠正、警告其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和不听劝告的进行严格执法。
一是加大针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电子警察建设,并利用4G警车拍摄取证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进行非现场执法工作。
二是加强对学校周边、商圈、客运站场、旅游景区、文体场所等周边的道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威慑力。
据统计,今年1至8月,全市共执法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6万余宗,其中非现场执法4.7万宗。
礼让出行 城市文明
交通秩序是体现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据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近期执法情况来看,广州在礼让行人方面整体情况比较好,多数驾驶人都能做到减速让行,但也有一些司机礼让意识薄弱,不礼让的行为时有发生。
广州交警表示,关于“礼让”,其实法律早有规定。人行横道有灯控和非灯控之分。对于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请司机和行人共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按照信号灯的指示有序通行。对于没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行人正在过马路的时候,车辆必须停车让行,车辆行经这些人行横道,即使目测无人,也必须减速行驶。
据介绍,法律之所以规定“礼让”行人,是为了保护行人安全。当行人经过人行横道区域时,机动车来车方向有行人经过,双方路权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机动车应在停止线以外等候,待行人通过后再进行通过;从安全的角度上讲,车辆和行人均要做到互相礼让,行人优先,让文明礼让蔚然成风。
广州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行人横过马路时,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需按信号灯指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当看到远处有车辆驶来的时候,行人可以抬手示意车辆让行,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行人过马路时,要先左看再右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逗留,更不要在斑马线上做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事情。请广大市民文明守法出行,共创文明城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驾驶机动车不避让行人处罚标准: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记3分。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记3分。
●在铁路道口、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超车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记3分。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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