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晚快评】领证1小时闹离婚,岂能把婚姻当儿戏?
2021-09-08 10:1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把婚姻当成儿戏或工具,只能造成彼此皆伤的苦果

文/陈广江

9月6日上午,一则“大学生领证1小时闹离婚,女方索赔30万”的消息冲上热搜,阅读量数以亿计。

据报道,1995年出生的项某现就读于昆明某职业学院,1997年出生的陈某是昆明某口腔医院的护士。在谈了几个月恋爱后,双方结婚登记。

就在办理结婚登记一个小时后,项某就向陈某提出离婚要求,陈某不同意离婚。陈某表示,如果离婚,项某要赔偿30万元。项某于是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近日,法院审理后,驳回了项某的诉求。

新华社资料图

领证一小时就反悔,这大概是“最短命的婚姻”了。但事实上,这是一桩本就不该出现的婚姻。据男方称,他和女方在结婚前,其实已经分手,二人感情破裂,之所以登记结婚,是因为女方在分手期间多次发短信骚扰和刺激他,他才做出了草率决定。二人均称,在结婚前,双方没有同居过,婚后没有住在一起。

把结婚弄得像过家家,令人目瞪口呆。婚姻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婚姻是严肃的,也是神圣的,把婚姻当儿戏,任性结、随意离,必然付出代价。这种代价,既包括原告的离婚诉求得不到法院支持,又包括二人的婚姻状况将会在民政部门留下记录。

法院判决不准离,并非刻意劝和,而是坚持依法办事。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过恋爱有一定感情基础,原告并不能举证夫妻感情破裂或证明原被告有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因此驳回了原告诉求。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男方执意要离婚,需再“等”一年才有可能如愿。

年轻人“闪结闪离”现象,当下屡见不鲜。数据显示,“90后”正成为离婚群体的主力,“三十而立”有变成“三十而离”的趋势。对此,民法典设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以减少轻率式、冲动式离婚,但该制度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同时,也有人呼吁设立“结婚冷静期”制度,让双方在婚前充分了解彼此的身体状况、征信、债务、婚史、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否结婚。

此事引发关注后,网友们纷纷吐槽和调侃称,“结婚容易离婚难”“设立结婚冷静期很有必要”“越来越恐婚了”……其实,没必要因极端个案便夸大其词,设立“结婚冷静期”是一个复杂的议题,理应慎重。

与其过度关注“结婚冷静期”,不如加强婚前指导、婚前保健、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减少婚姻家庭纠纷。值得期待的是,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编制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对此已做了安排。

同时,开展婚恋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也应引起教育部门、学校等有关方面的重视。事实证明,开展婚恋教育非常必要,且宜早不宜迟。当前,不少高等院校开设了大学生婚恋课,无疑是一种积极作为。只要青年男女能树立正确的婚恋观,领证1小时闹离婚之类的奇葩事,大概率不会发生。

感情是婚姻的基础,感情可以变化,但不可儿戏。本案中,双方谈过几个月恋爱,应该产生过感情。当感情破裂,双方应妥善处理、好聚好散,一旦把婚姻当成儿戏或工具,只能造成彼此皆伤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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