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晚政见】广东在数字经济领域立法,为全国提供可借鉴经验
2021-08-25 09:02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东有必要发挥立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侯梦菲

9月1日起,《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即将正式实施。这是广东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家统计局明确数字经济统计分类等之后,国内出台的首个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广东为何要对数字经济立法?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月琴认为,近年来,广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规划和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数字经济规模多年居全国第一。“广东有必要发挥立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推动数字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同时,在数字经济时代,工业互联网、平台经济、直播电商、远程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也给传统的管理理念、手段等带来挑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保障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然而,作为广东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该条例的出台并非一帆风顺。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巡视员钟永明表示,由于数字经济是正在活跃发展中的一种经济形态,目前尚没有直接上位法,之前各省统计口径也并不统一。因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时,所用概念、行业称谓等尚无权威定义,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诸多争议。

王月琴认为,正是在国家层面立法尚不成熟的前提下,广东率先以地方促进型立法的形式,鼓励、引导、包容、审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广东作为数字经济大省,在数字经济立法上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实践,也为全国提供先进经验和可借鉴模式”。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广东将安排审议法规项目23件,安排预备审议项目25件。其中,新兴领域立法工作是重点方向之一。

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出台,仅仅是广东瞄准新兴领域立法的开始。在9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上,将审议《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此外,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以及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等带有先行先试属性的创新立法,也都在推进之中。(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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