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评论员 林如敏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手机里要是没有十数个微信群,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职场中人。理论上,微信群是个好东西,无论是信息分享、工作布置还是感情联络,都有极大的便利。
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些微信群里吵架、互撕、谩骂的现象屡见不鲜。广州两宗相关案件的判决结果显示(见8月16日羊城晚报报道),群主对此“慢作为”“不作为”或要担责。“群主苦,群主累,爱群守群心操碎”,这是以前人们对群主的调侃,但事实上绝不止于调侃。
微信群作为线上社区,相较于线下群体,其黏性相对较弱。同一个群的群友,现实生活中可能素不相识,倘若发生龃龉,其心理压力因陌生而趋于消亡,更容易丧失应有的道德规范、法律尺度,上演无理性、无底线的情绪发泄。
相关案件判决认为,群主比一般群成员多出发布群公告、将群成员移出群聊和解散微信群的权限,故应在自己权限范围内预防和阻止群内的侵权行为。
按照谁建群谁负责的朴素原则,这不能说是一种苛求。比如,在一个微信群里,倘若有成员公然发表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有成员传播淫秽视频,群主视而不见,不及时采取措施,当然要负相应的责任。攻击、毁谤他人,同样为法律、道德所不容,群主负规范管理之责,也就不足为奇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微信群就是一个小社会,因为每一个微信头像背后都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人渣。
比如最近大名鼎鼎的霍尊鼓捣的“沪上情欲流”,光看群名就让人“不明觉厉”。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荷尔蒙如浪如潮,溢出了情欲溢出了沪上,淹没了霍尊淹没了群友。作为群主,霍老师太不称职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