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印发实施细则,对跨境电商、国际集拼分拨业务给予奖励
2021-08-16 21:58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跨境电商、国际集拼分拨业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正式印发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豪
通讯员 余丽颖 张莹

日前,《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跨境电商、国际集拼分拨业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将有力支持跨境电商和国际集拼分拨业务在南沙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

记者从南沙开发区口岸办获悉,今年上半年,南沙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15亿元,国际中转集拼进出口额8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7%、66.32%。

跨境电商企业实现业务增长可获奖励

今年五月,南沙区出台促进跨境电商、国际集拼分拨业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在南沙开展跨境电商、国际集拼分拨等业务的企业给予奖励。此次印发的《实施细则》对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操作办法作了明确。

这一政策适用于从事跨境电商业务、国际集拼业务的南沙企业。在支持跨境电商业务发展方面,南沙区将对年度实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BBC)增长的企业给予奖励,其增长部分按每票0.4元给予奖励;对于年度实现跨境电商直购(BC)进出口增长的企业,年均单票货值达100元以上的,根据年均单票货值不同,其增长部分按每票0.2元或0.4元给予奖励。

其中,企业进出口业务量上年度低于50万票的,以50万票作为基数。当年度进出口业务量低于50万票的不予奖励。年度实现进出口业务量指经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的年度统计总票数。

而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的出口集拼分拨业务,南沙区将按集装箱的货值进行分档扶持。扶持标准共分为五档,每箱进出口货值小于5万美元的可获100元人民币扶持金额,大于等于5万美元小于8万美元的可获600元扶持,扶持金额根据每箱进出口货值的增加而依次上调,每箱进出口货值大于或等于15万美元的为扶持标准的最高档,扶持金额为1500元。

上半年南沙国际集拼业务量同比增6成

《实施细则》的印发,也有望为南沙区进一步推动综保区和外贸新业态发展增添新动能。

据悉,今年年1-6月,南沙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15亿元,同比增长17.7%。其中,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强力拉动增长,南沙区通过招商推介活动积极为企业协调解决退货、出口退税、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查验等痛点问题,吸引希音、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企业出口业务落地,至6月底已完成出口值超19亿元,同比增长超15倍。

跨境电商进口OTC药品业务也在南沙有力推进,今年4月广交物流华南医药公共保税分拨中心在南沙综保区正式启用,推动港澳地区已上市或获得进出口许可的海外医药产品更便捷通关进入中国市场。

国际集拼业务方面,今年上半年,南沙口岸国际中转集拼业务进出口额81.3亿元,同比增长66.32%,发展初显成效。南沙发挥国际集拼业务政策效用,为珠江西岸货物到南沙集拼出口提供通道。而依托今年6月投用的广州港国际物流中心北区等设施,南沙将进一步加快出口集拼业务拓展。

记者从南沙开发区口岸办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底,南沙港区已开通160条集装箱班轮航线,其中外贸128条,内贸32条。1-6月,南沙港区集装箱吞吐量达到860万标箱,同比增长7.4%。(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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