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8月2日起取消人才住房政策
2021-08-02 21:38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这几种情况仍按原相关政策执行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绮曼

8月2日晚,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最新获悉,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发布了取消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通知表示,为促进该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现决定取消《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穗埔建(2019)261号),通知自2021年8月2日起执行。

执行时点延续广州市以往做法。即2021年8月2日24时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相关政策执行;2021年8月2日24时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相关政策执行。(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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