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接受健康码查验是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应当积极履行的义务。但有人公然拒绝防疫工作人员管理,甚至辱骂、殴打执勤人员。
7月29日上午9点30分左右,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溱潼派出所接到防疫工作人员李某报警,称在一农贸市场卡口一男子不服从防疫管理并殴打执勤人员。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了解,当天上午9点左右,男子张某到农贸市场买菜。由于其未佩戴口罩,执勤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劝导其戴上口罩后再进入农贸市场。
但张某置若罔闻,不听劝阻,公然辱骂执勤人员。甚至在“闯关”未果后,情绪激动地打了执勤人员一个耳光。
随后张某被传唤至派出所,面对民警的教育张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要赔礼道歉,今后一定配合防疫工作人员的管理。
由于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姜堰警方依法决定对其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民警提示:疫情当前,做好防护措施不仅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防疫相关规定,进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来源 | 交汇点客户端
责编 | 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