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唯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广东省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提出了8个方面共计20点要求。
2025年广东高校博士学位教师将达48%
《意见》指出,到2025年,广东高校教师学历学位水平进一步提升,本科高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比例达到48%,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达到65%。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养造就一批名家名师和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意见》提出,要强化师德考评落实,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将高校教师师德修养养成作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必要内容。利用相关平台开展广东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严格执行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进入教育行业从业限制制度。
《意见》强调,高校要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工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学习方式和论文、专利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鼓励高校聘用具有其他学校学习工作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支持高校赴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招聘优秀人才。同时,在高校探索实行员额制管理,实施岗位聘期制管理。
在教学方面,《意见》指出,要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高校须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的最低课时要求。此外,还要落实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和规范高校教师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把出国(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专利数量和对论文的索引、收录、引用等指标要求作为限制性条件。
省内高校之间不得抢挖人才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教师兼职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教师在履行校内岗位职责、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同意,可在校外兼职从事与本人学科密切相关、并能发挥其专业能力的工作。
要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要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承担课程命题监考任务,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生社团、竞赛展演等情况计入工作量。
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不得将SCI、SSCI、A&H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与绩效工资简单挂钩。
《意见》明确,要优化人才引育体系。鼓励支持高校设立文科资深教授制度。规范引才,坚持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杜绝省内高校之间挖抢人才;不鼓励、不支持从国家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挖抢人才,不鼓励、不支持珠三角地区高校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高校挖抢人才。
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学术环境,为人才开展研究留出足够的探索时间和试错空间。
建立让高校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科研上的保障机制,坚决杜绝无谓的迎来送往活动、不必要的评审评价活动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种种活动对高校教师的干扰,让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育教学、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
对于青年教师,《意见》提出,地方和高校要加强统筹协调,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按政策规定予以保障,同时,通过发展租赁住房、盘活挖掘校内存量资源、建设周转房、发放补助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青年教师的住房困难。
鼓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高校充分盘活挖掘自有空闲土地和物业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鼓励高校与社会力量、政府合作举办幼儿园和中小学,解决青年教师子女入托入学问题。(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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