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江华
日前,广州仲裁委牵头在线上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与长三角区域仲裁机构合作发展研讨会,与香港仲裁师学会、澳门仲裁协会、珠海国际仲裁院(珠海仲裁委员会)、南京仲裁委员会、镇江仲裁委员会、扬州仲裁委员会共同作为倡议发起方“云上”签署《粤港澳大湾区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仲裁机构多边合作倡议书》(简称《合作倡议书》),就推广商事仲裁制度、实现“四个共享”、加强人才交流等建立多边合作机制。
广仲首创“四个共享”,跨地域高效解决纠纷
据悉,“四个共享”机制是广仲在全国范围内首创的仲裁机构合作机制,内容包括“标准共享”“庭室共享”“名册共享”“服务窗口共享”。
广仲负责人介绍道,“标准共享”是指合作机构在互联网仲裁方面将参照广仲首创的《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进行技术共享和互相提供技术协助。“庭室共享”指合作机构为彼此的当事人、仲裁员等工作人员提供仲裁庭室用于开庭、调解等。
“服务窗口共享”则允许当事人通过合作机构的窗口向其他合作机构咨询、提交材料等,过程中还可得到合作机构的专业指导。“名册共享”是指合作机构互认彼此推荐的仲裁员并纳入自身的仲裁员名册,当事人后续可跨机构选择仲裁员,享有更专业、优质的仲裁服务。
通过“四个共享”,可以调动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的庭室、庭审标准、仲裁员名册和服务窗口的资源共享,让当地的当事人可以 “足不出户”跨地域高效解决纠纷。
多方机构接力,深化大湾区、长三角仲裁联动
惠州仲裁委作为最早与广仲建立合作关系的仲裁机构之一,早在去年10月就与广仲实现远程庭审开庭、共用庭室的合作。 今年5月21日,广仲再次联线惠州仲裁委,帮助身在惠州的当事人和远在辽宁的代理人通过共享庭室和远程庭审顺利完成证据原件核对和开庭审理。
代理人谭律师表示,作为律师其常需要在全国各地出差,如遇到疫情防控措施,可能难以赶往开庭地点,广仲坚持“抗疫不松懈,庭审不打烊”的承诺,是实实在在地为当事人解难题,为法律职业共同体谋福利。 作为倡议发起方之一的南京仲裁委员会(下称“南仲”)也率先与广仲实现庭室共享。
因广州、东莞等地再次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一位身在南京的首席仲裁员王峰和一位身在江苏南通的代理律师无法前往广仲及广仲东莞分会。今年6月18日,广仲东莞分会顺利连线南仲,安排仲裁员和代理律师就近前往南仲参与远程视频庭审,并在南仲指派的秘书协助之下核对了证据原件。
庭后,仲裁员王峰说:“‘四个共享’将原先多家仲裁机构仅仅共享广仲的“广州标准”,拓宽至共享庭室、立案咨询服务窗口共享、协助核对案件等合作范围。为广仲在纠纷解决机制上的创新和合作仲裁机构的共享精神点赞。” 南仲副主任顾燕宁表示,此次签约标志着粤港澳和长三角地区仲裁机构正式并肩合作,各方要携手把握新时代仲裁工作的方向,着眼于群众对仲裁服务的新期待,将便捷、高效、专业的仲裁制度优势转化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实际效能,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记者了解到,随着相关成功案例的增多,来自香港、澳门、珠海、南京、扬州等地的仲裁机构自愿联合发起此次多边合作倡议。 会后,大湾区内多家仲裁机构纷纷认可并加入该项合作倡议,包括佛山、惠州、肇庆、江门、阳江、河源和汕头仲裁委员会等。后续有意加入的仲裁机构只要向任一倡议发起方提交有效加入书后即成为《合作倡议书》的倡议方,共享广仲的“广州标准”以及合作仲裁机构的庭室、仲裁员名册和服务窗口等资源。(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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