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鱼苗10万尾!佛山顺德举行增殖放流活动
2021-07-26 22:3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顺德区从1983年起,已连续38年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曹月

7月23日上午,佛山市顺德区2021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顺德金凤凰广场举行。据悉,本次活动以“保护渔业资源 建设生态顺德”为主题,本次放流仪式活动将增加投放鱼苗10万尾,分别为:鳙鱼、翡翠鲩、泥鳅、魴鱼等。

西江、北江均流经顺德,区内河网纵横,形成得天独厚的淡水自然资源。在水产养殖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顺德区从1983年起,已连续38年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不断增强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顺德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以鱼类为主的水生生物是生态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坚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此次增殖放流对改善顺德区水域生态环境、养护渔业资源、保护和促进渔业生态可持续发展、增加广大渔民的经济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代表们正在放流平台进行放流
顺德市民积极参与增殖放流活动

此外,多年来在顺德区委区政府的号召下,全区上下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已成为顺德的农业支柱产业之一。截至2021年,顺德区现有池塘约15万亩,淡水养殖年产量逾30万吨,产值逾76亿元,占顺德区农业总产值的七成以上。

“本次活动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带动、社会参与的方式,以实际行动切实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以生态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为顺德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绿色动力。”顺德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增殖放流种类注意事项: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按照以上规定要求,增殖放流的物种应当是原生种,改良种(包括选育种、杂交种和其它技术手段获得的品种)、外来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物种均不适宜进行增殖放流。常见的不适宜放流的物种有:红耳彩龟(巴西龟)、牛蛙、革胡子鲶、短盖巨脂鲤(淡水白鲳)、红腹锯鲑脂鲤(食人鲳)、克氏原螯虾(小龙虾)、大瓶螺(福寿螺)、下口鲇(清道夫)、罗非鱼、雀鳝、食蚊鱼、露斯塔野鲮(泰鲮)、镜鲤、鳄龟、凤眼莲(水葫芦)、苏氏圆腹鱼芒(淡水白鲨)、虹鳟、大口黑鲈(加州鲈)、眼斑拟石首鱼(美国红鱼)、斑点叉尾鮰(沟鲇)、匙吻鲟(鸭嘴鱼)、杂交鲟、太阳鱼等。希望广大市民避免将上述物种进行放生,否则好心办坏事,可能会对本地物种的生存造成极大的威胁。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李斯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