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社会抚养费=全面放开生育?国家卫健委回应
2021-07-21 11:4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三孩生育政策也是计划生育政策,虽然在逐渐放宽,但是计划生育还是要继续坚持的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莉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7月20日正式发布。《决定》在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中明确,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7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当前我国人口发展的战略目标发生了重大变化,现在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跟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以及进入新世纪以来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人口发展目标是不一样的,所以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不合时宜,需要及时废止。

“根据我们长期监测、调查,包括有关研究来看,群众的生育意愿在“2”以下,虽然我们已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了,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养育、教育等问题,在生育选择方面,还是在延后,有的甚至是放弃了。”杨文庄认为,群众更希望有完善的、配套的、积极的支持政策,出台积极政策应当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杨文庄表示,实施三孩政策也是计划生育政策,地方应当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完善制定地方人口发展规划,支持家庭发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从家庭角度来讲,应当互敬互爱,家庭也要平等协商,有计划、负责任地安排生育子女的数量和时间。对于个别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需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取消社会抚养费,是不是意味着全面放开生育?

对此,杨文庄表示,不应夸大社会抚养费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作用。上世纪80年代,中央发出公开信,号召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各级干部带头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当时整个社会认识到,人口过快增长给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劳动就业、衣食住行等带来沉重的压力,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是全社会的共识。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始终强调宣传教育、避孕、经常性工作为主,强调群众自治等方式方法。促进“三结合”,把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计划生育政策是一项综合实施的政策,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社会抚养费的作用是很小的。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我们一直积极推进社会抚养费的改革。”杨文庄称,在全面两孩以后,各省都根据中央的要求作了很大的调整,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征收额度以及征收程序方面,进一步规范。这几年,征收例数明显减少。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不主动、不强制”“减免缓”等要求,指导各地在社会抚养费方面逐渐淡化,增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推进社会抚养费制度的“软着陆”,这也为这次取消社会抚养费奠定了很重要的基础。

杨文庄强调,三孩生育政策也是计划生育政策,虽然在逐渐放宽,但是计划生育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还是要继续坚持的。一方面,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国人口众多的国情没有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没有改变。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过程中,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了很多部门、科研机构以及专家进行了深入研究,我国一些主要的能源资源、淡水、粮食,对于满足国民过上更美好生活的向往,供应保障方面的压力还是很大的。所以,提倡三孩政策,也是从我国国情出发的。

杨文庄表示,以后的计划生育工作,服务还是要继续加强。“有不少非意愿妊娠,还有人工流产每年有900万例左右,在我国育龄妇女总量下降的情况下,人工流产还是居高不下。”他强调,计划生育服务还是要加强,特别是在边远落后地区,要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保护妇女儿童的健康。同时要继续加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关宣传,宣传国家的三孩生育政策,落实好配套支持政策,这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更有意义。(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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