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宣判一起特大电诈案:诈骗2.2亿元首要分子被判无期
2021-07-16 14:52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犯罪分子冒用女性头像微信聊天的方式,诱骗他人高价购买低廉茶叶或手串,两年时间里,诈骗17万人次,诈骗金额达2.2亿余元。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全小晴 陈柏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7月16日)通报,近日,该院依法对何进利等24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首要分子何进利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主犯邱智业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起,何进利、邱智业共同商定,通过冒用女性头像微信聊天的方式,诱骗他人高价购买低廉茶叶或手串。

二人以在福建省厦门市注册成立的三家公司为依托,纠集雇佣了一批人员负责客服和销售,购买大量手机、电脑、手机号码、微信号等作为作案工具,在公司设立策划、技术、推广、销售、财务、安全等十个部门,形成完整、严密的组织架构,并依照职能将诈骗行为分解成多个环节,以流水作业的模式实施诈骗。该团伙还对人员开展反侦查培训,意图逃避法律制裁。

两年时间里,诈骗17万人次,诈骗金额达2.2亿余元。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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