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晚快评】郭刚堂为何说把孩子养父母当亲戚走动?
2021-07-14 09:2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郭刚堂对孩子养父母的“不计前嫌”,无疑是一种伤害最小的处理方式

文/陈广江

7月13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在“团圆”行动中,成功找回电影《失孤》被拐儿童原型郭新振,抓获一男一女,两名犯罪嫌疑人。

之前的7月11日,公安机关为郭刚堂、郭新振一家人举行认亲仪式,离散24年的家庭终获团聚。认亲现场,一家人紧紧相拥,泣不成声。电影《失孤》主演刘德华,也专门录制了一段视频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认亲仪式现场,郭刚堂与儿子紧紧拥抱在一起。图/@公安部刑侦局

数十万公里、24载寻子路,多少痛苦、辛酸、孤独乃至绝望,如今都化为了喜悦的泪水。全网都为郭刚堂全家由衷高兴,为公安机关的多年付出点赞,为人贩子落网而感到振奋、欣慰……此时此刻,最尴尬、最难堪、最煎熬的,莫过于郭新振的养父母。

今后,两家人如何相处?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我们就当是一门亲戚去走动,就两个字‘真诚’。”7月13日上午,主持人陈鲁豫在其抖音账号上发布的相关访谈视频显示,郭刚堂称,会尊重、接受孩子的意愿,“他愿意孝敬他的养父母,那就很坦诚地去接受这件事”。

作为一位父亲,郭刚堂的善良、坚强、隐忍、豁达,让人肃然起敬,但其“当亲戚去走动”的态度也引发不小争议。有一种声音认为,虽然养父母一家抚养了郭新振24年,但当初收买孩子的问题不能就此翻篇。有网友称,“买卖同罪”,依法严惩人贩子,也不能放过买家,否则就是对犯罪行为的纵容。

从法律角度看,若要追究养父母的刑事责任,恐怕难以操作。一方面,“收买被拐儿童一律入刑”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才开始的,而本案发生在24年前,法不溯及既往,只要养父母不存在虐待孩子、阻碍解救等行为,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最长一般是20年,此案已过了追诉时效。

从情理上讲,越是复杂棘手的问题,越要充分尊重被拐者的意愿。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显示,郭新振大学毕业,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目前是一名教师,工作稳定,生活状况良好,但其现在心情有点复杂,希望生活不被打扰。生父郭刚堂之所以愿意把养父母当亲戚走动,应该和郭新振的意愿有直接关联。

郭刚堂对孩子养父母的“不计前嫌”,无疑是一种伤害最小的处理方式。

一边是苦苦寻亲的亲生父母,一边是含辛茹苦的养父母,作为当事人的郭新振内心五味杂陈、两边都放不下,也是人之常情。公众也应该充分尊重郭刚堂父子的意愿,尽量别打扰他们的生活,更不应逼迫他们做出两难的选择。

郭刚堂把孩子养父母当亲戚走动,会不会纵容收买儿童犯罪?其实,不必过于担心。

一方面,“买方入刑”已经照进现实,以身试法必然付出代价;另一方面,在现代刑事技术的加持下,相关部门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加大,打击的精度也提升,大批积案纷纷告破。据报道,截至目前,公安部“团圆”行动已找回失踪被拐儿童2609名,这是对犯罪行为的有力震慑。

但愿“天下无拐”,每个孩子都能在父母温暖的怀抱里幸福成长。(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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