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权威解读!《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透露了哪些“势”与“策”?
2021-07-09 20:52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首场宣讲活动举行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钢

7月1日,《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正式实施,这一新政将如何影响广州的科技创新发展?

7月9日下午,广州市科技局、天河区科工信局在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举办了科技创新法规政策宣传系列活动启动暨《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称《条例》)宣讲会,这是《条例》实施后举办的首场宣讲活动。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惠加作《条例》解读

创新亮点细数:
最宽松、最普惠公平、最有力

《条例》在定位上,是广州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基本法”、“保障法”和“促进法”,重点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作出系统性和制度性的安排。在修订思路上,力求体现“最宽松的创新环境、最普惠公平的扶持政策、最有力的保障措施”的要求。

一是全面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科技项目承担者勤勉尽责仍不能完成,符合条件可免责。

相比原《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删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专章,新增了系列免责条款,对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已尽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果转化中已尽责但未达预期效果或发生损失的、科技管理人员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偏差的,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看免责,体现《条例》对科技创新促进和保障的原则,营造宽松的创新环境。

明确政府部门在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中的职责,以及各类创新主体的权利,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科技创新工作。

二是突出广州优势和特色:明确重点支持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领域

《条例》明确了广州科技创新轴、“一区三城”等空间承载区的发展定位,同时明确了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支持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领域,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方向引领。

此外,《条例》针对广州地缘优势,增设“区域和国际保护”一章,就广州市开展区域与国际合作总体要求、如何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要求、如何支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跨境科技服务以及推动科研经费跨境使用等内容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符合广州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要求。

三是体现广州科创改革探索成效:提升全链条创新发展路径

《条例》既体现了“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生态优化”的全链条创新发展路径,也体现了近年来广州围绕汇聚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创新平台体系布局,对国家省市设立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国家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等做出规定;对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有效举措,如科技经费使用包干制和负面清单等均予以吸纳。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惠加作《条例》解读

《条例》重点:
基础研究被置于更突出位置

《条例》将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条例》新设“ 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专章,对支持基础研究提出系统的举措。一是完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在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的比重。二是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设施对科技资源的集聚和辐射作用。三是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落地本市,列举了重点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对企业或者社会组织用于资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捐赠支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出资捐赠享受有关优惠待遇。

《条例》强调加快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条例》将技术创新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新增技术创新章节提出:一是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明确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引导作用。二是支持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规定了重点支持的技术关键领域,提出对于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可以通过下达指令性任务等方式组织攻关。三是鼓励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通过资金扶持、用地保障、公共服务采购等方式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四是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

《条例》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

《条例》对广州市目前的科技人才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并提出:一是优化人才服务。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开展技术移民试点,编制高端紧缺人才目录。实施人才绿卡制度。提供“上管老下管小”组合式暖心人才服务。二是完善科技人才工作机制,扩大用人单位人事自主权。改革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三是明确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和领军团队,给予经费和项目资助经费。四是注重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建立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长期稳定支持和接力培养机制,设立青年科技人才支持专项。

《条例》强化科技金融体系建设。

《条例》着力构建科技金融的制度框架,并提出: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培育等方式建立覆盖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并购重组期投资的基金体系。二是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改革国有投资基金投资管理机制,建立符合科技创新创业投资规律的国有资产绩效考核机制。将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技术创新成效以及知识产权产出与应用等纳入经营业绩考核。三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商业银行建立聚焦科技企业信贷服务的风险控制和激励考核体系,开展适应科技创新创业需求的各类融资业务。扶持企业直接融资。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发行公司债券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等。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进行融资。四是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为科技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各环节以及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供保障。强化政策性担保资金作用,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财政有限补偿制度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扶持担保机构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担保。

《条例》强调大力推进成果转化。

《条例》将国家、省修订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规定和原《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中的重点予以凝练,形成了“成果转化”一章,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难点、关键点提出具体规定:一是促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扶持技术经纪行业发展。二是明确成果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规定对利用本市财政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项目,应当在合同中明确项目承担者的科技成果转化义务。成果完成人在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后,应当向所在单位保管;所在单位对职务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的,应当告知成果完成人。三是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成果完成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七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基数或者工资总额基数。财政资金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依法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所有权、长期使用权。

《条例》提出优化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条例》对近年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项目管理改革的举措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一是强化科技项目自主权。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间,科技人员可以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自主组建科研团队。二是优化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简化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推行实施科技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等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管理模式,并对经费调整作了具体规定。三是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科技项目监管体制。通过部门间监督检查结果互认等方式避免对科技创新活动的行政干扰,健全科技项目立项、执行、验收等制度。审计部门依法开展科技项目审计工作,避免重复审计。

新《条例》标志着
广州科技创新进入新发展阶段

与过去的《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相比,新出台的《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标志着广州市的科技创新工作已经进入了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巡视员李洪庆指出,《条例》的修订思路和谋篇布局与广州“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生态优化”全链条创新发展路径完全吻合,是未来广州科技创新工作的总纲,引领和推动科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衔接落实《条例》内容,广州市科技局已围绕《条例》梳理和构建了新时期“1+5+N”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并将以此为框架,抓好政策文件的设立、修改和废止,不断丰富和完善广州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  

启动仪式上,广州市科技政策宣讲服务团正式成立

还有这些重磅新政将在年内出台

市科技局局长王桂林表示,市科技局将以《条例》为统领,做好实施的统筹组织工作,细分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1+5+N”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细心做好宣传,确保条例落实落地。

据了解,广州市科技局接下来将重点组织好《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的贯彻实施,针对《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的具体条款,对“1+5+N”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做进一步完善,年内预计出台几个较重磅的政策。

如:出台《关于促进广州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暂定名)》,进一步推动广州新型研发机构向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高质量发展;

出台《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从鼓励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双提升”、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各级重点研发计划等方面设置扶持措施;

出台《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探索通过“赛评结合”的方式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开展评价和奖励。(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