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化区检察院与从化区司法局共建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机制
2021-06-24 20:51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这是广州在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方面的创新探索,是从化区落实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的有力举措。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黄健珊

6月23日,广州市从化区检察院与从化区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工作机制(试行)》,这是广州在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方面的创新探索,是从化区落实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的有力举措。

该工作机制是认罪认罚案件中,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双方当事人因金额协商不一致或矛盾激化无法达成赔偿协议,或达成赔偿协议后为避免赔偿一方不积极履行的情况,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向从化区检察院申请向从化公证处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依法可以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办案制度。

该工作机制的适用范围包括:宣告刑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的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及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以及一般过失犯罪案件。赔偿保证金数额由从化区检察院根据被害人实际花费或者损失的数额,在听取双方当事人、律师或辩护人意见后,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该类案件民事赔偿标准计算确定。从化区司法局负责监督指导从化公证处执行本工作机制,并加强对从化公证处赔偿保证金提存款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从化区检察院介绍,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建立,是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当前刑事案件总体形势,共同推进法治文明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是双方协作配合化解社会矛盾的一块“试验田”,将充分发挥检司合力,使法治更健全、司法更公正、社会更和谐。(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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