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延期一年
2021-06-23 11:1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州大力为企减负,下调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莫谨榕、孙绮曼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曾育文 

6月23日上午,广州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2021年总第95场)。会上,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针对广州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纾困助企措施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敏在答记者问时,介绍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等相关政策。

具体来看,主要有两方面的政策。

一是继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单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延续实施1年,即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办法为:基准费率仍保持下调后的0.8%不变。

同时,在此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前5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与广州全市前5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的比较实行不同的单位费率,具体费率分为三档。

其中:

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小于或者等于统筹地区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60%的属第一档,这一档的缴费系数由0.6下调为0.4,即单位费率按0.32%计算。

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大于统筹地区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60%且小于或者等于140%的属第二档,这一档的缴费系数由0.8下调为0.6,即单位费率按0.48%计算;

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大于统筹地区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140%的属第三档,这一档缴费系数为1,即单位费率按0.8%计算。

二是继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单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延续实施1年,即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办法为:我市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原不同(八档)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由0.2%、0.4%、0.7%、0.9%、1.1%、1.2%、1.3%、1.4%调整为0.2%、0.4%、0.6%、0.8%、0.9%、1.0%、1.2%、1.4%,其中第三、四、五、六、七档共5个类别的行业其基准费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调。同时,在继续执行费率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再下调50%。(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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