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021-06-15 19:58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取之于减碳用之于减碳”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天军

企业碳排放如何有效监管?记者6月15日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深圳正抓紧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6月10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深圳将设立碳排放交易基金,并计划启动碳普惠创新体系。

作为以市场手段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的手段,碳交易机制是创新低碳转型发展模式、助力深圳市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数据显示,深圳市2020年度碳排放管控单位共计690家。2020年,深圳碳市场配额成交量133.88万吨,成交额0.26亿元,市场流动性居全国试点碳市场首位。

建立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深圳将建立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按标准分配给全市690家管控单位。分配标准包括:排放总量、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减排潜力、历史排放情况和市场供需等。

年度配额总量由碳排放管控单位配额和政府储备配额组成。其中,碳排放管控单位获得的配额可以进行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收益。政府储备配额中的部分额度(价格平抑储备配额)可采用拍卖的方式出售。

建立综合管理平台

2010年,深圳建成了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简称“排交所”),这是以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的综合性环境权益交易机构和低碳金融服务平台,启动了全球发展中国家首个碳市场。

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作为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主管部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建立和管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综合管理平台,开展配额注册登记、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报送和生产活动产出数据报送、碳交易相关业务办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

设立碳排放交易基金

此外,深圳还将设立碳排放交易基金,对政府配额有偿分配的收入进行管理,定向支持管控单位的温室气体减排重大项目和碳市场建设,“取之于减碳用之于减碳”。同时,深圳鼓励成立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行业协会。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以增强碳排放管控单位减排能力及碳交易市场功能为目的的金融创新。

为健全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措施,深圳将着力加强对碳排放交易管控单位、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增加管控单位配额扣减未补足和数据造假的信用管理,并建立对第三方机构的评级和黑名单制度。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优化对生产活动产出数据的管理,加强对第四方检查结果的应用,明确数据违规行为的追责机制,对碳排放管控单位的量化、报告、核查与履约等合规事宜作进一步细化。

引入碳普惠体系

市民参与减排也将受惠。根据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深圳将引入碳普惠体系,允许碳普惠体系产生的核证减排量作为抵消信用的一种,以支持家庭、个人和小微企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创建。

6月5日,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由深圳“排交所”牵头,联合9家单位发起成立深圳碳普惠联盟。市民乘坐地铁公交车代替燃油车出行、节约日常生活用水用电、购买有碳标识的低碳产品等行为产生的碳普惠减排量,将被碳市场企业购买后用于碳市场履约,最终交易收益将被回馈给开展低碳行为的公众。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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