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电动车安全问题?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四方面推动解决
2021-06-01 22:41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鼓励住宅小区包括工厂在现有的条件下划出一定的区域,防止“飞线充电”、入户充电或者楼道充电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5月10日晚,四川成都一小区电梯内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电梯内4人被瞬间爆发的火焰烧伤,其中一名女子还怀抱一个婴儿。此事引发了对电动车安全隐患的广泛关注。6月1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针对电动车充电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回应。

在居民出行、快递外卖配送等领域,电动车需求量很大。

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丁林介绍,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是3亿辆,广东就达到了2000多万台,其中广州有300至400万。

“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主要是四个方面可能会导致安全问题。一个是本身电动自行车的线路问题,有故障时会导致火灾事故;第二是电池达不到质量要求也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第三是在充电的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第四是充电设施不过关也会导致事故。”

丁林表示,针对这四个问题,省应急管理厅正在与相关部门共同从四个方面推动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

首先,广东正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广东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其中明确,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禁止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充电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该规定还强调,若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广东省公安厅在制定《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车站、地铁站、医院、商场、公园等大中型公共场所以及厂企、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等场所应当按照《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及有关规定、标准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广东省公安厅去年已就此文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第二,丁林介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将加强综合治理,广州市海珠区应急部门这两年一直在牵头推动建立电动车充电设施。他表示,应当鼓励引进社会投入,形成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第三,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将加强源头治理,防增量压存量。丁林表示,要求每个新投入的小区和工厂有电动车停放的区域和充电设施。鼓励住宅小区包括工厂在现有的条件下划出一定的区域,防止“飞线充电”、入户充电或者楼道充电。

“令人欣慰的是,从5月11日开始,广州市率先推出了电动车不能上电梯,电动自行车不能入户的广泛宣传。”丁林表示。

第四,各部门要加强专项治理,针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严格打击,加强安全宣传。(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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