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羽毛球教练三次强奸14岁女生,被判刑9年
2021-05-31 12:1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穗检宣

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天(5月31日)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其中由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黎某某强奸案入选典型案例。

在该案中,2019年8月至10月,被告人黎某某隐瞒其真实年龄、婚姻及子女状况等个人情况,以谈恋爱为名、利用其本人担任被害人小花(化名,女,14岁)羽毛球教练的优势地位,将被害人小花带至其家中先后三次强行与被害人小花发生性关系,并恐吓被害人不能告诉父母。2019年12月4日,被告人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遗漏了以下犯罪事实并积极引导补充侦查,认定:2012年11月21日凌晨,被告人黎某某以开车送醉酒的被害人小木(化名,女,17岁)回家为借口,以暴力、拍摄裸照威胁等方式在车内后座上强行与被害人小木发生性关系,致其轻微伤。

2020年8月12日,花都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黎某某犯强奸罪向花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3月10日,花都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某有期徒刑九年,从业禁止五年。在法定的上诉期内,被告人黎某某未提出上诉。

广州检察机关表示,本案是一宗典型的负有教育、训练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对办理该类案件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第一,夯实证据基础。检察机关以引导补充侦查与自行调查并重的方式,及时、全面收集证据,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依法严厉打击该类犯罪。第二,提升保护水平。检察机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开展背景调查、心理测评、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多种途径,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利益,减少“二次伤害”。第三,强化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一方面全面审查案件,成功追诉漏罪并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另一方面深挖问题线索,积极完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构建“一站式”取证办案模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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