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焕坤
5月30日,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布5月31日(星期一)海珠区设立的核酸采样点。
请广大居民按照社区居委的通知,做好个人防护,有序到指定的地点开展核酸检测。当日接种新冠疫苗(包括第一针、第二针)的,建议相隔24小时后再进行检测。
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穗康码”(若“穗康码”此前所填街道、社区与实际居住地不符的,请提前更正,由工作人员核验属本辖区居民后,开展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郭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