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唯
5月26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宣布10所院校入选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所院校入选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具体而言,10所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分别为广东药科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五邑大学、东莞理工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所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分别为韶关学院、惠州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完、肇庆学院、嘉应学院、广州航海学院、广东警官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州南方学院、广州华商学院、广州理工学院、广州商学院、珠海科技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广州新华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深圳技术大学。
从面上看,本次博、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进一步向特色型、应用型本科院校以及民办院校下沉。
2020年,教育部提出,要推动博士专业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的协调发展,扩大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推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稳健增长,稳步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布局。
本次建设名单的出炉,进一步展现了广东特色型、应用型、以及民办本科学校的长足进步,同时,也展现了广东近年来高校“冲补强”建设的成果。
省学位委员会要求,各立项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政策研究,认真查找问题短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针对性的整改补强,着力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尤其是首次列入清单的单位,要把列入省立项建设单位作为学校建设发展的新起点,在前期扎实做好本单位建设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切实加强资源统筹不断强化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省学位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建设情况开展跟踪监测,并视结果对立项建设单位进行动态调整。
据了解,博、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指博、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按照立项、建设、评估、验收的程序建设,一个建设周期3年,通过验收合格后成为“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博、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一个建设周期(3年)后进行增补,连续立项建设两个周期,仍不能通过国家验收批准授权的,取消立项建设资格。(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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