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021-05-21 20:49 羊城晚报•羊城派
详细规定了餐厨垃圾产生者、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管理职责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振天

5月21日,为加强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草拟了《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草案围绕从事餐饮服务、集体用餐配送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详细规定了餐厨垃圾产生者、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管理职责。

《办法》草案中的一般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用餐配送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宾馆、餐馆、饭店、小餐饮、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过期食品等易腐垃圾。

《办法》草案明确了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及镇街、其他职能部门对餐厨垃圾的管理职责。其中,镇街的管理职责尤其具体,作为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的一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本辖区餐厨垃圾产生者履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与指导餐厨垃圾产生者与依法确定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组织依法查处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处置违规行为,督促餐厨垃圾产生者及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合理设置餐厨垃圾收集点,对收集点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建立本辖区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制度。

广州市加强餐厨垃圾管理 羊城晚报资料图

《办法》草案提到,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畜禽,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养殖水域倾倒餐厨垃圾。

针对餐厨垃圾产生者,《办法》草案提出,其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和一般餐厨垃圾应当分别单独收集并密闭存放,不得混入其他固体废物,不得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一般餐厨垃圾、未经加工处理或加工处理后不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废弃食用油脂转移至其他城市处置。

针对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办法》草案提出,其不得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一般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不得沿途丢弃、遗撒餐厨垃圾或者滴漏污水;遗撒滴漏造成环境卫生污染的,应当立即清除干净;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和要求将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到指定的处置场所,不得擅自改变。应将餐厨垃圾交由依法确定服务本区域的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此外,《办法》草案还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平台,采集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处置相关信息,生成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处置管理电子台帐和电子联单,实现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据悉,《办法》草案征求意见时间为5月22日至6月20日,市民如有意见,可发送注明“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电子邮件(weicainen@gz.gov.cn)反馈。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