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豪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相关事项,近日,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发文,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的管理,严禁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5月10日,成都一小区电梯内电瓶车爆燃起火,导致轿厢内5人受到不同程度烧伤,其中包含1名婴儿。
近年来,电瓶车起火事故屡见报端,造成的人、财损伤不计其数,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是首次对电单车充电的相关立法,该条例明令禁止电瓶车上楼,违令者将施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将入刑。成都事故发生后,广州、成都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也在5月11日接连发文,再次强调禁止电瓶车入户上楼。
早在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发布文件,强调“应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情况发生”,多数物业也在小区内张贴了公告提示电动自行车不进电梯。然而,因“楼下充电设备不完善”、“户外充电太麻烦”、“充电位太少需等位”等,“禁止电瓶车及电池入户”,始终难以贯彻落实。此次成都事件事发小区居民表示,“因为物管每月收取的充电停车费太贵,车棚开放时间也太短,所以很多人都拿回家充电。”
充电的现实需求与公共安全之间的矛盾就此无解了吗?答案并非如此。
在严抓违令者的同时,电单车主的现实需求——他们需要价格合理、方便安全、数量充足的户外充电设备。2018年安委办即发文鼓励住宅小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在政策刺激下,经过两年多发展,已有不少优质企业已完全具备相关资质,且做出了标杆产品,例如华南农业大学引进的小兔充充智能充电设备,不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功能,通过后台系统还能实现自动巡检、消防预警等功能,其充电柜更是达到高级别的防爆、防雨、防尘。
要让“禁令”发挥作用,重在切实回应车主的充电需求,提供相应的充电服务,疏堵结合,这样才能治标又治本,有效降低火灾风险。一方面,监管部门严打违规电池作坊的同时,也应对充电设备制定相关行业标准,逐步规范充电市场;另一方面物业应积极发挥“管家”作用,从居民需求出发,不以盈利为目的、以安全为首要考量因素,为小区引进优质充电设备服务商,同时做好管理监督,落实解决充电需求;此外,电单车主应提高自我安全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居民也应提高警惕心理,共同监督违规充电现象。(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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