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楠 郭思琦
通讯员 粤交警
近日,珠海交警在人民东路二中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民警突然收到预警信息,一辆粤R9号牌的黑色皮卡车状态异常,正由西往东方向驶来。民警很快发现了目标车辆,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将车牌号输入系统查询,发现车辆年检于去年7月底就到期了。民警告知司机谢某车子未年检,他却表示:“是吗?忘记了……”
民警让他出示证件,谢某说他没带。眼看民警将自己的身份证号输入系统查询,谢某小声辩解:“肯定考了驾照的,不然哪敢开车出来。”
谢某话音未落,系统就显示,他根本没有考取小车驾驶证,仅有过的摩托车驾驶证也因期满没换证被注销了。谢某还想解释:“我报名考了啊,都6年了。”
驾考报名和取得驾照可是两回事!为了进一步调查处理,民警把谢某和车带回了交警大队。
原来,谢某早些年来广东打工,为了干活拉货方便,在2014年买了这辆车。之后,他在驾校报名学车,并顺利考过科目一和科目二。
但当他备考科目三时,突然要去广西工作一段时日。等到他再回清远,考试计划就这么搁置了。谢某在驾校学了一段时间,到工地上又拿自己的车练手,他觉得自己开车技能基本都点亮了。
最近,谢某跟着老板来珠海做工程,准备在这待上两三个月。当天缺少材料开不了工,他急起来就开车到翠香路附近买材料。不料回去路上遇到交警查车,无证驾驶的事情也暴露了。
由于谢某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谢某驾驶逾期未年检的车辆上路行驶,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依法取得驾驶证的司机忘带驾驶证出门,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已获得驾驶证,但开车的时候没有带驾驶证,不会判定为“无证驾驶”,只会暂时扣留车辆,等车主拿来驾照就可以取回车辆。
但是,也要对此行为做相应的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未随身带机动车驾驶证上路的,一次记1分,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民警路面执法检查驾驶人证件,或查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发生交通事故除外)时,如果驾驶人忘记携带实体驾驶证、行驶证的情况,允许其出示“广东交警”微信公众号或“粤省事”小程序里的电子凭证。
民警经核实后视为持有驾驶证、行驶证,不得以“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为由对驾驶人进行罚款、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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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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