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楠
通讯员 粤司宣
2021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正式开启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拟在广东省招募28名志愿者。“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我省分配到7个名额,报名截止至5月8日。
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和流程呢?一起来看看相关要求吧↓↓
一、招募任务和名额分配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今年计划在全国招募律师志愿者320名,派遣省份涉及内蒙古、广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按照分配计划,广东省拟招募28名志愿者。“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今年计划在全国招募律师志愿者85名,分配我省7名。
省司法厅会同省律协、省法援基金会根据全省律师分布情况,并结合过去几年各地市律师志愿者选派情况,拟订了我省律师志愿者招募计划任务分配表(见附件3),请各地市司法局会同律师协会按照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认真落实招募任务。各相关地市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没有任务的地市,请继续做好发动组织报名工作,动员更多的律师参与这项工作。
二、招募条件和要求
鼓励中共党员、律师所合伙人报名参加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从事律师执业三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3)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工作勤勉敬业,善于沟通协调;
(4)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者可酌情放宽)
三、招募程序和时间
(一)宣传和动员(4月12日至4月21日)。各地要大力宣传“1+1”行动的意义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精神,以多种形式发布律师志愿者招募信息,公布报名地址、时间、方式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确保招募计划落到实处。
报名截止至5月8日。
(二)审核报名和报送材料(4月22日至5月8日)。律师志愿者向所在地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处)报名。相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处)严格审核报名者信息,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于5月8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法援基金会。
报名时,律师志愿者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5)并附有本人执业证(工作证)、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两份)。报名表应有律师志愿者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汇总和上报(5月10日至5月16日)。省法援基金会汇总各市报名材料,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审核后,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1+1”项目办)进行审核确认。
(四)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28日至6月11日)。省法援基金会根据“1+1”项目办确认的名单,通知各地市司法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官网)。省法援基金会将根据“1+1”项目办的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向律师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
(五)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月18日前)。按“1+1”项目办相关要求通知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统一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志愿者有关政策待遇
(一)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1+1”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3800元。服务于其他地区的“1+1”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为3300元;为服务于“援藏律师服务团”的律师志愿者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每人每月4800元。
(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1+1”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费用补贴每人每年1.5万元(税前);为服务于“援藏律师服务团”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费用补贴每人每年3万元(税前)。
(三)必要的交通补助和保险。
(四)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发放补贴的基础上,省法援基金会为我省派遣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每年提供1万元交通、探亲补助金;省律师协会为我省派遣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
(五)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免交律师协会会费。除了免除当年律师会费外,完成援助任务回到律师事务所后,再免除两年律师个人会费 ;连续志愿者服务两年以上的志愿律师,志愿服务期每增加一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一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志愿者为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律师协会同时减免律师服务期间该律师事务所的团体费。
(六)各地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要参照省里做法,对本地派出的律师志愿者给予生活补助。
(七)律师志愿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为参加律师继续购买社保。律师事务所确有困难的,其所在地市律师协会应帮助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招募、派遣、管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把关。各地市要积极广泛动员,严格按照招募条件和要求,综合考虑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业务爱好、经济条件等因素,认真把关,择优推荐,确保选派出高素质、高水平、高境界的律师。
(三)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各地市要认真负责做好本地派出的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的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律师志愿者工作、学习、家庭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对违法违规违纪、不称职的律师志愿者,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市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不同媒体的宣传优势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进一步提高“1+1”行动的社会知晓度和支持率。
各地市在开展“1+1”行动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与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省律师协会秘书处或省法援基金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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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柳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