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东省检察院今天(4月27日)发布消息称,日前,广东省广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苏泽群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苏泽群在担任广州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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