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通讯员 罗惠 江曦
近日,事主林某被诈骗分子以“冒充公检法”方式诈骗,涉案金额高达百万。目前,广州警方已经立案侦查。
4月22日,诈骗分子冒充某市公安局致电林某,称其涉嫌一起金融诈骗案,要求林某添加指定QQ账号进行联系,配合调查并自证清白。诈骗分子通过该QQ账号发来林某本人的“通缉令”,随后以清查林某资金是否涉案为由,让林某填写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号及密码),以此实施诈骗。
见招拆招:
1、诈骗分子自称警方,要求事主添加指定QQ账号并配合调查,自证清白。
警方不会通过电话或网络进行办案调查,凡是自称“公安人员”来电,指引私下添加社交账号,要求配合调查办案,自证清白,就是诈骗!
2、诈骗分子称案件涉嫌机密,要求事主去附近宾馆开房再电话联系,并保证通话期间不能接听任何人的电话。
凡是要求通话绝对保密,前往隐蔽环境接受调查的,就是诈骗!
3、诈骗分子还以垫付律师费为由,要求事主交付保证金。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不会以任何名目向当事人索要财物,凡是自称“公安机关”向事主索要钱财的,就是诈骗!
“冒充公检法”诈骗中,不少事主自述“是真的被吓着了,才会听从配合调查”。骗子往往利用事主的法律盲区,通过恐吓的口吻使事主产生害怕、紧张的心理,进一步展开预设剧本实施诈骗。
广州反诈中心提醒:如遇自称“公检法人员”来电,提及钱款转账,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的,一律挂断!如有可疑情况,可向就近派出所核实或拨打96110电话进行咨询求助。(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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