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网络平台提供从生活消费到金融理财等各类服务,为衣食住行带来许多便利。但海量用户数据集中于这些超级平台手中,也给用户信息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拟规定,提供基础性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并要求其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等。你期待这条规定落地吗?
大家或许都有这样的经历,刚和朋友聊天说到某个商品,转头手机购物APP就弹出推送。这其中显示出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过度、不透明的突出问题。
对此,今日公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围、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更不能通过“胁迫”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同时,草案还对超大型互联网平台进行监督,增加规定:对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处理个人信息的平台内的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务。这显示出,对于过度、不正当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做法,国家已经发力,立法“刹车”已经箭在弦上。
来源 | @新华社、@中国新闻网
责编 | 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