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省检察机关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
2021-04-22 16:28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广东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恶案件总数位居全国第一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何丽华、丁长华

记者今天(4月22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广东检察机关以涉黑及涉恶犯罪起诉4081件18946人,其中以涉黑起诉517件4865人,起诉涉黑恶案件总数位居全国第一。全国扫黑办督办的10件案件已全部起诉,全部一审判决;中央督导组交办及转办线索已全部办结。

“六清”行动中,各地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涉黑恶案件办理进度,对在办案件挂账督办、逐件清结,“六清”以来已清结案件875件,清案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工作经验得到全国扫黑办肯定。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威胁政治安全涉黑恶犯罪18件188人,起诉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恶犯罪103件 1226人,起诉横行乡里的“村霸”涉黑恶犯罪152件1452人,起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市霸”“行霸”涉黑恶犯罪343件2657人,起诉操纵“黄赌毒”涉黑恶犯罪743件4289人。

在专项斗争中,检察长直接阅卷175件,参加审讯151件,出庭支持公诉78件。东莞“209”、珠海“325”等央督案件承办单位检察长做到阅卷、审讯、出庭全程参与。三级院检察长对央督、省督涉黑恶案件逐级包案督办、严审细核、夯实质量。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共提前介入涉黑案件548件、涉恶案件979件,从黑恶定性、个罪认定、打财断血等多方面引导侦查。省检察院还会同省法院、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规范“恶势力”认定的通知》,对“恶势力”认定、案件移送、数据统计等问题进行规范,统一执法尺度。

在办理扫黑除恶重大案件中,检察机关组织全国、全省优秀公诉人尽锐出庭,广泛运用多媒体示证,有力指控犯罪,提升庭审效果。广州办理的李绍林涉黑案,庭审中3名公诉人应对34名被告人和56名辩护律师,指控有理有节,应对精准适当,最终全部被告人均被法院判处刑罚。

全省检察机关还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理念,依法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全流程监督,共立案监督135件,书面纠正违法176件,追加逮捕 989人,追加起诉645人。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将“挖伞清财”与办案同步推进,高度重视举报线索摸排,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均向社会公布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并指派专人处理,做到问题线索100%甄别、100%核查、100%处理。同时,坚决落实“一案三查”,在办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中每案必查其“关系网”、必问其“保护伞”,共发现并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一批。(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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