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台胞,今起可通过这些方式申请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021-04-19 10:3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东启动在粤台湾同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与其所在地区大陆居民执行相同政策和规范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谭铮 通讯员 粤台宣

记者4月19日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获悉,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广东于2021年4月19日启动在粤台湾同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对在粤居住的台湾同胞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属地管理、同等待遇原则,与其所在地区大陆居民执行相同政策和规范。

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在粤台胞可通过以下方式登记预约或申请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在居住地登记接种疫苗。在广东自愿接种的台湾同胞可通过“粤健通”微信小程序在线预约登记(“粤健通”微信小程序中涉及台胞预约服务功能将于近日开放)。预约成功后需按照相关通知和指引,携带有关凭证前往指定接种点接种疫苗。

2.无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由其向居住地县级以上台办提出申请,并由县级以上台办组织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统一接种。

3.在大陆各级各类学校的台湾师生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当地疫苗接种工作统一安排,与所在学校大陆师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在适用人群费用承担、异常反应救治与补偿等方面,在粤居住的台湾同胞与所在地大陆居民执行一致要求和标准。

有关部门提醒,接种前,请配合接种点工作人员完成规定程序,主动告知个人健康状况,配合医护人员询问,签署知情同意书和免责承诺书。接种后留观 30 分钟,14天内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如有不适,及时就医。接种期间,请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新华社资料图
责编 | 樊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