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余宝珠
东莞面向全市征集评选“东莞市道德模范”。13日,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通知,正式开展第八届东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将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典型示范性强、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社会影响广泛的道德模范。
据介绍,“东莞市道德模范”是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东莞公民在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称号。根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和道德建设的实际,东莞市道德模范评选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个类别,其中评选发布东莞市道德模范共10名,并向未获评东莞市道德模范的其余10位正式候选人授予东莞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凡符合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东莞市生活、工作或学习满一年以上且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模范人选。
记者了解到,此次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有力推动形成和谐友爱、向善向上、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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