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下午发布消息称,广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周世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世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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