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焕坤
实习生 唐广蔚
4月7日,记者获悉,公积金相关业务现已由广州住房公积金APP全部迁入“穗好办”APP,市民可通过“穗好办”APP办理公积金查询、提取(含首次提取)、贷款等业务。缴存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提取,或者在本市无房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中心直接通过数据共享核查相关信息,即可秒审通过。
以下是“穗好办”APP公积金查询&提取流程↓↓
【查询服务】
温馨提示:首次使用公积金专区服务时,如系统提示密码存在风险,请及时修改。如忘记原密码,可直接在线通过手机号码重置。
【提取服务】
1.登录“穗好办”APP,并在首页下滑,找到“公积金”,点击进入公积金服务专区;
2.点击“提取公积金”,刷脸认证后,即可按步骤选择提取形式、提取原因等资料,确认并上传;
3.提交发起申请并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可在【查询服务】-【提取进度查询】实时查看公积金提取进度。如审核通过,则转入放款流程;如审核不通过,则需补充材料继续申请。
公积金提取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或肇庆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或者肇庆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4.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5.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6.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7.离休、退休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