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假期是群众扫墓祭祖高峰期,4月3日,云浮市罗定市有2人因扫墓违反禁火令被警方教育训诫。
4月3日下午,陈某荣(男,罗定人)上山祭祖,在进山路口遇到镇森林防火检查点时,工作人员告知其现在正是森林防火禁火令执行期,严禁携带鞭炮、香烛元宝等易燃品及火种上山,但陈某荣不听劝告,带着鞭炮香烛等易燃品绕开工作人员跑进山林。
接报后,罗镜派出所迅速出警,在山上找到正准备拜祭山坟的陈某荣,及时制止其燃放鞭炮,并将其带回村委进行教育。经教育,陈某荣认识到自己违反禁火令的错误行为,写下保证书,表示今后会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禁火令。
4月3日中午,罗定生江派出所接生江镇云桂村委干部报称在该村委湾角有一村民因扫墓引起山坟周边的草丛着火,派出所立即联合村委展开走访,并传唤涉嫌扫墓引起山火的谭某汉(男,罗定人)到派出所调查。经教育,谭某汉认识到自己违反禁火令的错误行为,写下保证书,表示今后会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禁火令。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达到30亩以上,够立案标准的,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违反规定野外用火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当地防火禁火规定,坚持绿色文明祭祀,上山不带火,带火不上山。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平安云浮
责编 | 郭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