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住房限售年限延至3年!广州发布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意见
2021-04-02 22:10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住宅用地供应量提高22%、定价过高新建商品住房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人才住房限售年限延至3年……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焕坤

4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挂网,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自2021年4月3日起执行。

稳地价方面,《意见》提出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全年分三批次集中出让住宅用地,有序推进落实《广州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今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34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5%,比前5年住宅用地年均供应量提高22%。

在部分区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出让,完善房价地价联动出让模式,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签署的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

同时,通过统筹增加地块内配建的租赁住房面积,加大租赁住房的供应力度。加强土地供后管理,加大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捂地囤地行为,有效引导土地市场预期。

稳房价方面,全市范围加强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对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延长到满3年。

为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按照《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要求,针对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贷管理,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和住房贷款借款人还款能力,严防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的指导意见》(穗金融〔2021〕4号)规定,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

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无证销售、虚假房源销售、虚假宣传、不按政府备案价销售、价外加价、捂盘惜售、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套取“经营贷”和“消费贷”支付购房款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交易欺诈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各媒体、各网络平台帐号及网络群主在发布信息时,对不实传播房地产政策和市场运行情况、捏造和散布房价上涨等言论、制造市场恐慌情绪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信息,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