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楼市调控新政:一手楼继续实施指导价,人才购房限售3年
2021-04-02 21:54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持有房产少于1年者,贷款抵押成数受限制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绮曼 黄婷
通讯员 穗建

4月2日晚,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获得最新消息,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自2021年4月3日起执行。

《意见》特别强调要做好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资料图:广州珠江新城。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巍 摄

从供应端和需求端进行调控和监管

今年2月份,70城房价中,广州新房环比上涨0.9%,排第三,一线城市排第一;同比上涨6.9%,排全国第十,一线城市排第一;二手房方面,2月份广州环比涨幅1.0%,环比排全国第三,排在上海、北京之后,同比涨幅9.8%,排全国第四,在一线城市中仅低于深圳16%的涨幅。

可见,广州在一线城市中房价上涨最快,或者说领涨一线城市。

近期,广州成交量也明显走高,2020年全年一二手房成交量,均达到了上一轮高点(2017年)以来的最高峰。

今年一季度,楼市依然火爆。2021年3月,广州市二手住宅成交量(自助网签+中介网签)为15013套,环比2月同期(10132套)上涨48.17%,同比去年3月大涨168%,去年5月份以来,连续保持在月成交1万套以上(除去年10月和今年2月的季节性影响)。

在广州楼市近期部分区域出现炒作现象的背景下,《意见》主要从供应端和需求端进行调控和监管。

“广州的调控基调,与上海、成都、西安、深圳等是一样的,即一边在约束需求无序释放,但更重要的是,通过供给侧增加土地和住房供应,以更大的供应对冲需求、满足需求,在缓解需求和给市场降温、稳定房价的同时,让需求和供给在更高水平上达到平衡。”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广州这一次调控政策的第一条,就是“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和监管”。

其中,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合理适度集中发布住宅用地出让信息,部分区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出让,完善房价地价联动出让模式等,都是其他城市采用的,广州借鉴过来。

人才房限售年限延长至3年

根据《意见》,广州将全面加强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进一步做好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坚决打击投机行为。

实施分区精准调控,进一步严格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的价格备案指导。

李宇嘉表示,本次《意见》的出台是以市级层面出具文件,将形成完善统一的人才资格审核细则。同时,对人才购房给予限售要求,新房产权证满3年,相当于限售4-5年,“信号很明确,鼓励的是人才在外围购房和落户,但不鼓励炒房。”

持有房产少于1年者贷款抵押成数受限制

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闸门进一步被拧紧。《意见》再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提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将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

此外,《意见》还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在这份最新下发的文件中提到,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意见》提出,对使用房产抵押的贷款,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

对于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意见》重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贷管理,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和住房贷款借款人还款能力,加大收入认定标准、债务收入比的核查力度,严防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对于地方金融领域,《意见》也提出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客户的借款用途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借款合同中要求借款人不得挪用借款、私自改变用途,要求借款人不得将借款用于房地产市场融资。(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