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广东发布换届纪律“八不准”要求
2021-04-02 11:2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对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和“八不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丰西西

4月2日,记者从广东省委组织部官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确保全省市县乡换届工作平稳顺利、风清气正,广东省委组织部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求全省组工干部严格遵守“十严禁”换届纪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八不准”要求。

“八不准”包括:不准自行其是、不准擅自表态、不准说情干预、不准跑风漏气、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打探消息、不准借机谋私、不准吃请收礼。“八不准”立足换届工作实际,紧盯组工干部这一重要群体,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广东省委组织部强调,“八不准”要求是对全省组工干部遵守“十严禁”换届纪律的再深化、再要求。全省组工干部要模范遵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和“八不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梁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