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沈婷婷
日前,深圳市商务局举办外商投资服务年启动仪式暨“稳外资促发展”政策宣讲会,针对跨国公司在深设立总部企业出台系列优惠措施,旨在最大化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营造更开放优越的投资环境。会上,记者获悉,深圳去年全市实际使用外资超86.83亿美元,同比增长11%,创历史新高;今年1-2月,全市实际使用外资9.4亿美元,同比增长17.8%,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美国苹果深圳研究中心、美国开市客、空中客车中国创新中心等一批重大外资项目落户深圳,充分展现了深圳的魅力。
据悉,去年,深圳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探索构建外商投资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建设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服务工作站和深圳外商投资促进服务信息平台,开启了外资促进与服务的新模式。此次活动上,京基100、南山科技金融城、龙岗天安数码城3家重点产业园区获授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服务工作站。
深圳市商务局副局长池卫国在会上介绍,将通过举办外资政策宣讲会、投资促进交流会、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座谈会、千家外企大走访送服务到家门等活动,积极协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深圳市商务局将继续做好全市招商引资协调人、重大产业项目跟踪人、深圳营商环境监测人,与全市各部门一起努力构建更好的外商投资营商环境。
此次出台的政策中,对经认定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将按照新设或增资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进行分档奖励。例如,对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在2000万-3000万美元之间的企业,将给予300万元人民币奖励;在3000万-5000万美元区间的,将给予500万元人民币奖励;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则可获得600万元人民币奖励。
同时,政策提出,将支持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按照我国发布的跨境人民币及外汇管理政策开展各类跨境人民币和外汇业务,包括境内外成员企业资金集中管理、集中外债额度、集中境外放款额度、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出台的政策在出入境管理上更加便利。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聘用的中国内地居民,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商务赴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国家的出境便利;在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员,最长可办理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证件;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邀请、因紧急商务需入境的外籍人员,可申请办理口岸签证,入境后还可申办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或居留证件。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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