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谭鹤欣、马英、彭勇
根据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部署安排,今天(3月26日)下午,“你的实事、我的故事”广州法院英模事迹报告会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广州法院5名个人和3个集体分别作事迹报告。
作事迹报告的5名个人分别为:曾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等荣誉称号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广东省第五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广州中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陈舒舒;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广州市花都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刘靖;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的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魏晶晶;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1次、二等奖4次以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十年司法理论研究突出贡献奖的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调研科负责人郭玉。
作事迹报告的3个集体分别是:曾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抗疫先进单位等荣誉,荣立集体二等功的广州中院商事审判庭;曾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疫情防控集体嘉奖等荣誉,荣立集体三等功的广州互联网法院;曾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的南沙人民法庭。
“一位英雄就是一座丰碑,一名先进典型就是一面旗帜。”广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汉华说,举行广州法院英模事迹报告会,是为了在全市法院系统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干警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向在审判执行、司法为民、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学习”,弘扬英模精神。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由广州中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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