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源头防范危运交通事故专项治理工作
2021-03-19 20:31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州市安委办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源头防范危运交通事故专项治理工作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通讯员 穗应宣

3月19日,记者从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日前,广州市安委办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源头防范危运交通事故专项治理工作。

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占生产安全事故约八成,化工是广州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危运是化工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处废的纽带,危运车辆在业内被称作“流动炸弹”,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源头防范危运交通事故专项治理,可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风险。

该专项治理工作整治时间为2021年3月至12月,工作侧重于六项整治重点:

一是强化制度规程“三制定”。必须建立、健全充装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考核应与绩效挂钩;制定并严格落实充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二是强化源头充装“六查验”“六不装”。危险化学品充装源头企业要严格落实充装制度:要查验车辆行驶证和营运证,车辆无资质不充装;要查验驾驶人、押运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参与压力容器罐车操作的还要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R2),人员无资质不充装;要查验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超过有效期不充装;要查验电子运单,危险化学品与电子运单不一致不充装(充装剧毒、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时,还应当查验公安机关核发的证明文件);要查验适装介质,与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不一致不装;要查验安全标志,不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不充装。

三是强化源头充装“四不得”管理。不得超过核载质量离场;不得违规混载危险化学品离场;不得未提供充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离场;记录并保存相关信息不得少于12个月(充装类别、品名、数量、运单编号和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人信息)。

四是强化数字化“五应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委托实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的运输企业承运;应使用广州市危险化学品动态信息管理平台APP对粤A籍危运车辆电子运单进行确认;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充装场所视频应接入广东省危险化学品预警监测系统;运用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智能监控预警融合平台信息,及时掌握高风险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信息;下载安装“粤商通”APP,按规定及时在“粤商通”APP上签收反馈重点车辆风险预警处置信息。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企业要严格落实新员工三级教育,突出充装班组培训;应配合承运企业做好驾驶员、押运员对承运危险化学品性质和紧急处置培训。

六是强化应急救援。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周边企业救援力量协调联动,加强应急培训,建立共练机制,全面提升充装环节事故处置能力。强化应急救援保障,结合企业实际配备检测、防护、灭火、堵漏、收集、照明、急救等救援装备,组建专兼职救援队伍,为应急救援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撑。(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郭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