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31日
2021-03-19 22:00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各区教育部门将于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国颂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3月19日对外发布。今年珠海珠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31日,珠海各区教育部门将于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今年珠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教育部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一站式”网上报名。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需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各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通知》强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简化报名资料,各区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原则,合理设定入学证明事项,并提前告知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获悉,今年珠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将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继续实行按地段划分学区、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办法,有条件的区可试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模式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择校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珠海各区教育部门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第一轮录取在7月1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区安排。有学位剩余的民办学校于7月16日前申报第二轮招生计划,主管教育部门经审核后于7月18日前公布第二轮招生计划。第二轮报名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16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应在报读学校所在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报1所民办学校志愿。选报志愿时可以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或居住情况进行选择,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所民办学校志愿,报名系统将实时更新学校报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根据报名情况和自身实际,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填报志愿。

《通知》强调,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等行为。

《通知》强调,珠海义务教育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办重点校,严禁编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各区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学生阳光分班、均衡编班工作,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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