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调查组19日公布关于甘肃省敦煌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
2021年1月,有关媒体报道甘肃省敦煌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问题后,中央领导同志十分重视。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会同甘肃省政府赴敦煌市开展实地调查。调查组采取遥感影像比对分析、现场勘查、无人机现状测绘、查阅资料、问询谈话等方式进行深入调查。
一、基本情况
敦煌阳关林场成立于1963年,属全民所有制林场。2006年进行改制,实行企业化经营。2020年改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阳关林场距离敦煌市城区约70公里。
关于阳关林场的权属范围和面积,有不同的理解,主要在其范围是只有西南片区,还是也包括东北片区。2004年12月敦煌市政府颁发给阳关林场的《林权证》数图不符,面积栏填写的数字是2.57万亩,该数字与《林权证》所附四至范围图不符,图只有西南片区,面积1万多亩,不含东北片区。从1990年第一次、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原始台账和底图权属界线看,阳关林场权属范围只有西南片区,不含东北片区,土地面积为1.16万亩。
从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看,2017至2020年连续4年由敦煌向酒泉、省里逐级上报至国家林草局的森林资源更新调查成果显示,阳关林场的范围一直是西南片区。由此,调查组认为,阳关林场的权属范围为西南片区,面积1.16万亩。
同时,阳关林场在东北片区有造林管理活动。阳关林场 2009至2018年在东北片区共完成造林3630亩,树种主要是梭梭、红柳等灌木林,已成林2200亩。2019年、2020年敦煌市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在东北片区共种植梭梭等3100亩,目前未成林,前期的土地平整、植树沟整理、水路疏通由阳关林场负责。2020年阳关林场在东北片区修建了4.2公里的林区道路。
二、主要问题
媒体反映的相关问题,在西南片区。调查发现,阳关林场在西南片区存在防护林减少、葡萄园增加、毁林开垦、防护林质量下降等问题。
(一)防护林面积减少,葡萄园面积增加。
阳关林场从20世纪70年代尝试引种葡萄,按照“以林护果,以果养林,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思路,在林带网格内发展葡萄园地。从1990年以来的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本次航测情况显示,阳关林场西南片区现有林地总共是4509.57亩,园地4704.1亩。由于多种经营、毁林开垦等原因,与1990年相比,30年来西南片区乔木林地减少了3850.59亩,灌木林地增加了518.93亩,葡萄园等园地增加了3547.5亩。
(二)存在毁林开垦、无证采伐等问题。
一是违规批准占用防护林建设葡萄园、枣园等。2004至2012年,敦煌市政府及林业局违规批准敦煌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煌酒业公司”)在阳关林场建设沙漠森林公园、种植枣树、葡萄品种园等。2013至2014年,敦煌酒业公司毁林开垦567亩用于种植葡萄和枣树,其中葡萄园400亩、枣园167亩。二是违规占用林地修筑工程设施。2013年以来,阳关林场内新修砂石道路等设施,违规占用林地99.85亩。三是存在乱砍乱伐现象。经现场核查,有7处路边防护林带被无证采伐,补充更新不及时,林木稀疏,出现豁口。2010年以来,村民砍伐破坏树木604株被立案查处。
(三)防护林质量下降。
部分树木因缺水枯损严重,乔木林数量减少,导致防护林防风功能减弱。2008年以来,敦煌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公司”)违规在西土沟上游围湖、修坝,控制下泄水量,造成下游的生态用水紧张。2009至2012年,敦煌市及敦煌酒业公司先后在地势较低的沙丘中修建塘坝,影响周边区域补水。2018年,敦煌市政府确定西土沟下游段水资源26%作为生态流量,74%用于生产;每年农业灌溉结束后,11月至12月对阳关林场防护林及育苗地进行灌溉。经实地查看,林场靠近南边的近600亩杨树林因缺水而林相残破,其中约200亩因缺水枯死。
(四)国家公益林调出不规范。
2004年,阳关林场西南片区有国家公益林5500亩。2012至2013年,在国家公益林落界工作中,敦煌市林业局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未严格审查把关,将阳关林场国家公益林全部调整为地方公益林。
(五)违规挪用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阳关林场自2013年调出国家公益林后,敦煌市林业局、财政局于2013至2018年,将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6万元违规调剂给阳关林场使用。
(六)违规批准将林地承包给企业。
2007年,敦煌市政府及市林业局违规同意阳关林场将西南片区2000亩林地承包给敦煌酒业公司建设沙生动植物园。2007年和2011年,敦煌市林业局违规同意阳关林场将西南片区1000亩和2000亩林地分别承包给永登碧泊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飞天公司开发经营。上述三家企业未严格履行承包合同,2014至2017年,敦煌市先后与三家企业解除合同,收回4433亩林地,但567亩林地使用权直至这次调查后,于2021年2月22日签订收回协议。
阳关林场的问题由来已久,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既有历史上林场改革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困难,也有对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理念落实不到位,对林草工作重视不够,水资源配置不合理,重经营轻保护,内部管理十分混乱等问题。敦煌市政府及林业部门也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甘肃省已确定整改方案,由酒泉市及敦煌市具体负责落实,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负责监督整改。整改工作主要任务:
一是对毁林567亩开垦葡萄园、枣园的问题,敦煌市要立即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目前签订的收回协议,尽快恢复防护林用途。二是对水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敦煌市要重新研究制定水资源分配方案,合理配置水资源,对违规建设的塘坝等设施依法整治,切实保障防护林生态用水。三是纠正阳关林场原林权证的问题,明确权属范围的四至边界,依法进行规范登记。四是对无证采伐、违规承包林地给企业等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并严肃追究责任。
目前,甘肃省已成立整改工作指导组,对核实了的具体问题已经启动整改工作,同时,针对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酒泉市委市政府已组成专案组进驻敦煌市,开展对有关部门、单位监管不力、履职不力等问题的调查工作。
同时,自然资源部表示,将和国家林草局一起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举一反三,加强管理。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林权的确权登记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国家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强防护林、公益林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监管。
来源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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