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楠
通讯员 钟晓丹
18日,记者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三年来,院审理了16件涉月子中心纠纷案。其中,涉月子中心服务合同纠纷10件,服务合同金额总计达34万8千元。其中,7起是因月子中心停业跑路,3起因月子中心护理不当,造成产妇或宝宝身体不适,甚至发生了宝宝在月子中心期间死亡的事件。
案例一:
月子会所人去楼空,准妈妈无奈起诉
2019年5月,怀孕数月的张女士与某莱健康管理公司签订了《月子会所服务合同》,约定由某莱公司经营的月子中心为其月子期间提供母婴照护服务,约定28天的服务费用为35800元。合同签订后,张女士一次性支付了合同总额20%的定金7160元及预订款10740元。
几个月后,准备入院生产的张女士,突然听说某莱月子中心已停业,老板已跑路。张女士和家人到达现场一看,月子中心已从原来租用的酒店撤场,所有设备已搬走,护士、保育员也人去无踪。
无奈之下,张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某莱公司返还双倍定金14320元及预订款10740元,共计25060元。
法院认为,某莱公司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依法应当返还预定款及双倍罚金,判决支持原告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
护理“不专业”,新生宝宝才出院又住院
2018年11月,即将生产的陈小姐与某悦母婴护理中心签订了《母婴护理中心服务合同》,服务项目包括实行三甲医院流感管控、母婴房间配备24小时无缝细菌病毒灭活设备等,约定31天的服务费用为29800元。
同年12月,陈小姐携新生宝宝入住母婴护理中心。但入住5天后,宝宝出现感冒症状,并在3天内演变成支气管肺炎,最终住院治疗,后确诊为细菌感染引起的肺炎。与此同时,月子中心内另有两名宝宝因肺炎住院。其后,陈小姐贴身照护宝宝,并提前9天离开月子中心。
陈小姐认为,母婴护理中心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细致的护理服务,故将母婴护理中心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未履行服务费15376元并支付利息、赔偿医疗费14245元,合计2万9千余元。
根据证据材料,法院认定母婴护理中心未根据合同约定履行护理服务,存在照护不当等违约行为,依法判决母婴护理中心返还未履行服务费12973.5元并支付利息及赔偿医疗费14245元。
法官支招:
准爸妈该如何选择月子中心?
一要加强甄别意识。不轻信广告宣传包装,也不要被各促销活动冲昏头脑,一定要实地考察、评估月子会所的经营环境及卫生措施,再根据自家产妇和新生儿的实际需求去做选择。
二要加强查证意识。查阅月子会所是否依法设立,取得相应的工商、食品、消防等许可证照,查看护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实际操作是否规范标准。还可通过新闻报道、法院公开裁判文书等渠道,多方了解月子中心过往经营状况,特别是是否发生过不良事件。
三要多监督护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特别是在宝宝洗澡、喂养等关键环节。如果宝宝本身有早产或先天疾病的,要提醒护理人员重点看护,加倍留意及时报告宝宝的生长发育变化情况。(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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