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聪
3月18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听取《2020年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广东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2020年,空气质量中6项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考核标准,连续六年全指标达标。
空气质量连续六年全指标达标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广东高质量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所提出的目标任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广东继续领跑先行。全省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指标连续六年全指标达标,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5%(目标为95.5%),同比提高5.8个百分点。珠三角有6个城市空气质量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肇庆、东莞、佛山和中山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国前4位。
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7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87.3%(目标为84.5%),比2015年提升9.8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国家考核要求。“两河”“四河”治理目标全面实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任务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能力、管网建设完成三年攻坚任务的163%、226%,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
2020年,广东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8.66%,比2015年提高1.74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5.84亿立方米。珠三角区域率先建成全国首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主要污染物和碳减排超额完成目标。经初步测算,2020年广东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4.6%、13.1%、11.6%、6.3%,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十四五”开局:围绕美丽广东建设远景目标
《报告》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广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围绕美丽广东建设远景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有力保障环境安全。
根据《报告》,下一步,广东将持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以臭氧防控为核心,强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推进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
谋划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碳普惠试点、近零碳排放示范试点,加快推动碳金融创新发展,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交易市场,积极推动抢占低碳技术高地。
同时将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补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短板,实施管网排查、雨污错混接改造、破损管网修复,推进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提高污水厂进水浓度。加强农业农村环境保护,高标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
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环境治理制度改革。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基础支撑保障工作。完善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等配套制度,持续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完善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积极推动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建设。(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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