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香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纷纷发表声明或发表谈话,表示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决定,认为决定是确保香港长治久安的必要之举,体现了合法性、正当性和进步性。
香港特区管治团队第一时间发表声明表示,全国人大就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作出决定,是中央在香港不断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事件的情况下,“釜底抽薪、正本清源的必要措施”。
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人大决定是进步的决定,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得到完善后,将为香港提供一个很好的环境,让香港向前迈进,实现长治久安。
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发声明表示尊重和支持全国人大决定,并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相关修订后,特区行政机关尽快将本地立法的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务求新选举制度能够顺利实施。
决定通过后2小时内,就有28个建制团体发表声明表示支持。民建联、工联会、新民党、经民联、自由党、香港友好协进会等团体发表声明指出,决定有利于扭转近年来香港深陷“黑暴”“拉布”“揽炒”的艰难局面,消除政治内耗,让社会集中精力推动变革,解决深层次问题,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中央从宪制层面完善选举制度是其权力和责任所在,具有不容挑战的权威性。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等表示,全国人大决定对落实“爱国者治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特别是从法律层面实现拨乱反正,非常必要、非常及时。(陈颖)
来源 |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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