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栩豪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印发《黄埔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奖励和保障等作出具体明确。《细则》自印发之日(3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看点一:这类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哪些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按照《细则》,是指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
保安员、辅警、治安联防员、交通协管员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与违法犯罪分子英勇搏斗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但是,公民救助有赡养和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的行为、有监护职责的公民救助被监护人的行为,应当视为履行法定义务,不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看点二:见义勇为人员可享受区一级奖励
物资奖励方面,《细则》明确,见义勇为人员除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抚恤补助规定的相应待遇外,经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由区人民政府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
牺牲的,颁发80万元至100万元抚恤奖金;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影响特别巨大的,酌情增加抚恤奖金。
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见义勇为〔2013〕7号)第八条规定的伤残等级,颁发40万元至100万元抚恤奖金: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等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构成重伤的,根据受伤程度轻重颁发20万元至40万元抚恤奖金;构成轻伤的,根据受伤程度轻重颁发20万元以下抚恤奖金。
对未达到轻伤以上(含轻伤)标准,但是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突出,被中央、省、市、区媒体报道,且社会影响较大的,视以下情况给予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奖励慰问金,情节特别突出的,酌情增加至10万元以下奖励慰问金:在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财产正在受不法侵害时,挺身而出积极保护、英勇搏斗或设法救援的;在排除灾害事故中,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保护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财产的;在紧急时刻进行救死扶伤行为并且表现突出的。
此外,该区户籍人员在黄埔行政区域外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享受本区行政区域内实施见义勇为行为人员同等的奖励和保障;已经在见义勇为行为地领取相关抚恤奖金的,与该区抚恤奖金差额的部分,由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后予以补足。
看点三: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可享受优待
见义勇为人员还可享受相应优待。按照《细则》,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符合相关条件申请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的,区政府应当给予优先救助。
区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优先配租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应当给予优先安排。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经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后,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配偶、子女申请本区常住户口的,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优先安排。
因见义勇为人员牺牲而致孤的家庭成员属于该区社会福利机构供养范围或者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区政府应当优先安排。
此外,区政府应当将因见义勇为人员牺牲或者残疾等情况而致孤或者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纳入孤儿或者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保障体系,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或者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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